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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天月报-2026年7月

发布时间:2026-08-07 作者:admin 点击: 19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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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7月1日-31日

 

每月新闻

 

 

湖 北 中 天 月 报

 

 

公司资讯

工作动态

行业动态

 

公司资讯

 

 

 

 

 

 

全面提升专业能力与工作质效  

聚焦内部管理与业务拓展

 


参会人员:公司高管、各事业部总经理

列席人员:各事业部副总经理

会议

主题

全面提升专业能力与工作质效 

聚焦内部管理与业务拓展

7月6日(周一)9:00,湖北中天管理层在502会议室召开2026年7月经营工作例会。公司高管、各事业部总经理参加会议;各事业部副总经理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确定了以下事项:

一、压实工作责任,细化落地闭环

各部门须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项经营攻坚、项目推进、账款清收、团队建设等重点工作均明确专人负责、细化时限标准,做到权责明晰、落地可溯,杜绝工作空转、落实缺位。

二、锚定结果导向,破除形式主义

各部门须树立实干实效的工作思维,摒弃重部署、轻落实的工作陋习,建立事前统筹、事中督办、事后复盘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以实际工作成果检验履职成效。

三、抓实账款清收,筑牢资金防线

各部门须常态化推进应收账款清收工作,定期更新台账、跟进回款进度,多部门联动督办、风险预警,严控资金坏账风险,保障公司经营资金稳健安全。

四、深耕能力建设,锻造复合团队

持续推进全员常态化学习提升,引导员工深耕本职业务、通晓全域业务体系,夯实专业功底、精进综合能力,打造一专多能的实干型团队,高效支撑跨部门协同发展。

五、聚焦年度目标,全力攻坚冲刺

各业务部门须锚定年度经营目标,立足自身业务特点,稳存量、拓增量、补短板,全力扭转发展被动局面,全速追赶工作进度,聚力冲刺全年经营任务。

六、强化督办赋能,保障落地见效

综合管理部全程统筹督办各项重点工作,动态跟进进度、预警滞后问题、疏通协同堵点,以刚性督办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切实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营成果。

 

 

工作动态

 

 

培训事业部

 

 

 

一、深耕安全合规 筑牢核安防线|我司开展中核武汉全员安全生产专项内训

安全生产是核工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是企业履职尽责的核心底线。为严格落实中核武汉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深入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紧扣企业安全生产管控标准,进一步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现场作业管控、提升全员安全合规能力与风险应急处置水平,近日,我司组织开展中核武汉全员安全生产专项内部培训。本次专项内训由资深安全讲师雷老师授课,共计60名在岗员工参训。

本次内训立足核工业安全管理标准、贴合现场生产实际、聚焦高风险作业管控、突出合规警示教育核心原则,课程体系贴合央企安全管理要求,针对性、专业性、实操性极强,涵盖安全思想引领、央企安全法规制度解读、特种设备安全管控、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四大核心模块,全面对标中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要求。

培训中完整还原事故经过,深度剖析事故背后存在的岗位履职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风险排查不彻底、违章操作等核心问题,重点讲解事故造成的人员损失、经济损失及央企追责问责结果。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促改的方式,用真实案例敲响安全警钟,让参训人员直观感受违规作业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强化岗位履职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过本次专项内训,全员进一步统一了安全思想、明晰了央企安全管理标准、压实了岗位安全职责、规范了现场作业行为,有效补齐了日常安全管理、设备管控、合规履职中的薄弱环节,全面提升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为公司深度融入中核安全管理体系、筑牢核安全防线夯实了坚实基础。

 

二、以训促学强本领 以练筑防守安全 湖北交投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实践活动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压紧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切实筑牢企业安全生产坚固防线,近日,湖北交投组织7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由湖北中天承办的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并于2026年7月6日赴白沙洲安全实践教育基地,开展沉浸式实景实训学习。

本次培训秉持“理论赋能、实景实操、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核心原则,打破传统单一化、灌输式课堂授课模式,创新构建“理论教学+案例剖析+实景体验+实操演练”立体化培训体系。培训内容紧密贴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精准对接岗位安全履职需求,全方位、多层次助力参训人员夯实安全理论功底、提升专业实操素养。

整场培训内容详实充实、针对性极强、高度贴合实战,有效补齐了参训人员的安全知识短板,扎实巩固了安全生产理论基础,大幅提升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隐患排查整治的实战能力,进一步压实了各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干货满满、实用性强、收获颇丰,既系统补齐了日常工作中的安全知识薄弱点,又积累了宝贵的一线应急实战经验。大家均表示,今后将主动把培训所学、实操所悟灵活运用到日常工作中,严格恪守安全操作规范,常态化开展岗位隐患自查自纠,时刻绷紧安全生产思想弦,严守安全生产底线。

下一步,湖北交投将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实战演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创新培训形式、优化培训内容、提升培训质效,推动安全生产培训走深走实、落地见效。同时,持续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安全生产理念,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根基,以高质量安全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三项岗位人员8月培训开班计划


 

 

工伤预防事业部

 

一、湖北日报 | 随州市举行石材加工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以前总觉得安全事故离自己很远,经过这次培训才知道,隐患其实就在身边。回去第一件事,就是把车间里那根老化的电源线换掉。”近日,走进2026年随州市石材加工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课堂,一位参训学员深有感触地说。

这覆盖120余名石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一线班组长的两场专项能力提升培训,由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主办,湖北中天承办,旨在为全市石材加工行业培养一批懂预防、会预防的“安全明白人”。

没有枯燥的说教,全是“硬核”的警示。整场培训摒弃传统的“念文件、读法规”模式,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推演”的方式,聚焦石材加工行业最常见的“机械伤害”“粉尘爆炸隐患”“噪声聋预防”等突出问题,将事故过程逐帧拆解、层层剖析,让学员在真实场景中获得深刻警示。(来源:湖北日报客户端)

二、湖北中天 | 鄂州市开展工伤预防进工地宣传

2026年7月,烈日炎炎,风云变换,结合夏季施工特点,聚焦建筑行业高风险特性,鄂州市开展“工伤预防进工地”专项宣传行动。本次活动挑选全市2个在建项目工地:璟华府项目工地和鄂州市跨境电商产业园项目工地,通过定制化宣导、VR体验、实操教学、礼品发放等系列举措,有效强化提升建筑工人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工伤预防能力,推动工伤预防向“主动预防”转型。下一步湖北中天将持续推进鄂州市各重点企业工伤预防,常态化重点企业宣导,筑牢建筑领域安全防线。

三、湖北中天 | 精准施训强能力 筑牢防线护安康 ——2026年度武汉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圆满收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关键人员工伤预防与安全管理能力,2026年7月27日至31日,“2026年度武汉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圆满举行。全市176家化工、医药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重大危险源包保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培训。

  

安全事业部

 

一、湖北沙洋小江湖农工贸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月主题专项培训

为深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切实防范化解各类生产安全风险隐患,2026年7月2日,受湖北沙洋小江湖农工贸有限公司专项委托,我司组织高级工程师、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特聘专家团队,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与现场安全管控重点,围绕全国第25个“安全生产月”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为核心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坚持以学促安、以训固本,精准聚焦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风险防控要点,通过专业化、针对性的授课讲解,切实提升全员安全防范意识、隐患排查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下一步,企业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全力营造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全程管控的安全氛围,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保障根基。

二、党建领航货运、平安畅行新区-武钢一号高炉实景党课暨货运安全专题培训

为深化党建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压实货运行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筑牢辖区物流运输安全防线,7月24日,长江新区货运系统组织党员干部走进武钢一号高炉国家工业遗址公园,开展“党建领航货运 平安畅行新区”实景主题党课活动。依托共和国钢铁工业红色地标资源,全体参训人员沉浸式传承艰苦奋斗、严谨务实的工业精神,进一步夯实货运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根基。

活动现场,全体党员面向党旗庄严宣誓,重温入党誓词,近距离回望老一辈工业建设者攻坚克难、坚守底线、严守安全规程的奋斗征程与优良作风。大家深刻感悟到,安全生产是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我国钢铁工业从无到有、发展成为大国重器,离不开一代代从业者日复一日的坚守、一丝不苟的管控。货运行业肩负着联通城乡、保障民生、畅通物流的重要使命,更需将安全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实景学习结束后,参会人员围绕货运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题交流研讨,主动对标武钢人精益求精、严守标准、狠抓落实的硬核安全理念,将红色工业精神与本职安全工作深度结合。大家一致表示,将以本次实景党课为契机,切实把红色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守牢安全防线的行动自觉。常态化抓实货运车辆隐患排查整治、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道路运输风险研判研判等重点工作,严格落实货物运输全流程安全管控制度,坚决杜绝违规运营、疲劳驾驶、带病上路等各类安全隐患。持续以党建引领安全生产提质增效,以严实作风筑牢物流运输安全屏障,全力守护新区货运通道安全、平稳、有序畅行。

  

行业动态

 

 

 

标准

发布

1.GB1444-2025喷漆室安全技术要求

由应急管理部归口管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喷漆室安全技术要求》(GB 14444-2025)已于2025年10月31日正式发布,全面替代沿用19年的GB 14444-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修订是对我国涂装行业喷漆作业安全管控19年发展的系统性总结与全面升级。随着干式喷漆室、自动化静电喷涂、多类型涂料广泛应用,原有标准已无法匹配行业安全管控需求。近年来,多地喷漆室火灾、爆炸事故频发,旧标准在新型设备规范空白、防爆分区划分模糊、操作维护要求笼统等方面的短板日益凸显。新标准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完成了22项核心技术调整,从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到设备设施、操作维护进行了系统性重构。

标准

发布

2.GBT47320-2026《危险化学品企业防雷安全重大隐患判定》发布实施

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企业防雷安全重大隐患判定》GB/T47320—2026已于2026年3月1日发布,并将于2026年7月1日实施。使用范围方面,该标准明确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试生产(使用)期和正式运行期的防雷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注意此处已明确适用于企业试生产期);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定义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不包括无生产实体的集团公司总部)。

 

行业

动态

3.实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注意事项都在这里了(来源: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公众号)

经常有网友咨询

如何查询、下载证书

以及该如何辨别“安全证”真伪

今天告诉大家这些方法

↓↓↓

行业

动态

4.全力做好“十五五”时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系列解读(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推动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统计分析,规范平台企业用工,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鼓励支持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按照规划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buneiyaowen/rsxw/202607/t20260722_580697.html)

行业

动态

5.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覆盖将扩大(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探索建立适应不同用工形式和就业方式的劳动权益保障体系,增强劳动法规政策包容性与适应性。推动完善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划要求,要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buneiyaowen/rsxw/202607/t20260724_580839.html)

 

 

 

案例分析

 

 

 

案例

分析

1.鞍山海城赵振山“6·15”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

事发酸菜坑为赵某山一家所有,位于赵某山家院内一彩钢房内,酸菜坑长约6米、宽约4米、深约3.5米。

事发经过:2025年6月15日,赵某山临时雇佣附近农民王某林、王某志两人清理自家院内酸菜坑。

6月15日6时30分许,王某林、王某志和赵某山的父亲赵某吉下到酸菜坑清理腐烂的酸菜。

6时35分许,王某贵发现3人倒在酸菜坑,便去通知正在农田干活的赵某吉女儿赵某。在此期间,赵某山也发现了赵某吉等3人晕倒在酸菜坑内,进入酸菜坑施救后也晕倒在坑内。

赵某于6时45分赶到现场后,发现4人均已晕倒在坑内,立即拨打119和120进行救援救护。

调查报告指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

赵某吉、王某林和王某志缺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便进入酸菜坑作业,残存酸菜废液受到扰动后,硫化氢等有毒气体挥发、集聚达到致害浓度,造成3人中毒窒息。酸菜坑的所有者赵某山发现后,未采取正确的安全防护措施而盲目施救,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

案例

分析

2.168人死亡 !起火原因终查明!香港宏福苑大火真相曝光!

经过调查委员会长时间取证、分析现场痕迹及调阅相关资料后,火灾初始原因逐渐浮出水面。

调查发现,事发当天11月26日14时45分左右,监控画面记录到一名身穿承建商制服的工作人员出现在最先发生火情的宏昌阁天台区域,并存在吸烟行为。相关调查人员随后围绕该线索,对火源形成、传播路径以及现场管理情况展开进一步核查。

后续,调查人员又在宏盛阁楼梯间发现大量烟头,并在起火位置找到两支烟头残骸。

调查委员会在对现场遗留物、起火位置、监控资料以及各种可能火源进行全面分析后,逐一排除了电气故障、焊接作业火花、自燃等因素,最终确定了火灾的直接起因。

调查结果显示,涉事工人在天台吸烟后遗留的烟头,掉落并引燃了周边堆放的纸皮等易燃物。由于现场环境存在可燃物集中、通风条件以及风力作用等因素,火势最初以阴燃形式持续发展,随后逐渐蔓延至外围棚架结构,最终导致火灾迅速扩大并失去控制。

调查人员随后针对现场使用的棚网、帆布等材料开展专项燃烧测试。实验结果显示,宏福苑维修工程所采用的相关材料缺乏有效阻燃性能,遇到明火后极易被引燃,并快速形成持续燃烧状态。

正是由于这些易燃材料的大量存在,燃烧产生的棚架碎片、火星以及残骸在风力作用下不断向周边区域扩散,进一步引燃其他部位,使火势从最初的局部燃烧迅速扩大至多个楼宇。宏泰阁、宏新阁、宏盛阁等建筑相继受到影响,原本可控的初期火灾,最终演变为覆盖整个屋苑的大范围火灾。

案例

分析

3.工作场所遭同事嬉闹致伤,算工伤吗?结合“三工”要素,一次说清!(来源: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

案情简介:徐某是某包装公司员工,2025年1月15日上午,徐某正在某包装公司车间内工作时,同事牟某因想和徐某开玩笑,遂使用车间气泵上的气管对着徐某屁股呲了一下,致使徐某屁股受伤。

事情发生后,当地公安局对牟某作出《立案决定书》,决定对牟某涉嫌过失致人重伤案立案侦查。经人民检察院公诉后,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1月15日上午,徐某在某包装公司车间内,被告人牟某因想和被害人徐某开玩笑,遂使用车间气泵上的气管呲了徐某屁股一下,致使徐某受伤。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牟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25年7月,徐某以自己正在上班时候受到伤害,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为由,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处理结果:人社局认定徐某所受伤害不是工伤。徐某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审、二审均维持了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结论。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性工伤应当具备“三工”要素,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

徐某屁股被气泵呲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因同事开玩笑受伤是否属于工作原因或因履行工作职责所致。

本案中,生效的刑事判决已经查明,徐某所受伤害是同事开玩笑导致的,该行为的发生与双方履行职责没有关联,事故的发生虽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条件,但不符合“因工作原因”条件,因此徐某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徐某所受伤害应当通过民事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来解决。

案例

分析

4.公司垫付16.8万九级工伤赔偿,申领社保待遇被拒?法院给出裁判结论!(来源: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

案情简介:曹某系某公司员工,2023年7月1日入职该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某公司依法为曹某参加了工伤保险。

2024年12月5日,曹某被某公司派往某酒店维修电梯,结果在维修电梯时,从位于二楼的电梯轿厢顶部不慎跌入井道底部,导致受伤。2024年12月13日,某公司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受理后作出曹某受伤为工伤的工伤认定结论。2025年5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曹某的因工致残等级为9级。

2025年6月,曹某因家人患病需陪护与某公司签订工伤赔偿及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由某公司向曹某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168000元,同时曹某授权同意工伤保险基金应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款项归某公司所有。随后,曹某办理离职手续并离开某公司。

2025年9月,某公司向当地社保中心申领曹某的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待遇。但是,社保中心以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以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只能支付给职工个人为由,拒收申请材料。

某公司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理结果:本案经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社保中心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核实、计算并支付某公司为曹某垫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款。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根据上述规定,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立法宗旨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同时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减轻企业负担。并且上述规定也为用人单位设定了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的义务。

本案中,某公司已按照规定为曹某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当地人社局对曹某所受伤害也依法作出了工伤认定,某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了保障受伤职工及时得到有效的医疗救治,为受伤职工先期垫付医疗费用及应当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工伤职工及时享受到相应的工伤待遇,是值得提倡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反之,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亦应享有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偿的权利。

本案中,某公司向曹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款的行为属于代为垫付,同时曹某也同意并确认指定工伤保险待遇款由某公司申请领取。社保中心作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单位应当将某公司垫付的工伤待遇款支付给某公司。

案例

分析

5.午休外出吃饭,返回途中摔伤,算工伤吗?法院最终这样判!(来源: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

案情简介:洪某系某医院职工,任骨科医生。2025年5月4日,洪某根据医院排班安排出诊。当天中午休息时间,洪某外出到医院附近的餐馆就餐。约13时30分,某医院以科室出现急诊病人为由通知洪某马上回医院接诊,洪某步行返回医院途中,因下雨天路面湿滑,在离医院300米处的马路上不慎摔倒,导致左手手臂骨折。

洪某认为,自己系按照某医院的排班安排出诊,出诊期间出于必须的生活需求中午外出就餐,接到单位有急诊的通知后返回工作岗位途中摔倒受伤,系因工作原因及履行职责而受伤。2025年6月,洪某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处理结果:人社局认定洪某受伤不是工伤。洪某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审、二审均维持了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结论。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上述规定,职工从事预备性收尾性工作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时间条件,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前后的合理时段内;二是地点条件,事故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三是原因条件,事故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造成。

关于工作场所的界定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人社部发〔2025〕62号)第二条规定:“《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工作场所’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属于与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相关的区域以及因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合理区域。包括但不限于:(1)用人单位能够对职工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2)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3)职工因工作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上述规定,“上下班途中的工伤”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职工受伤时正处于上下班途中;二是职工受伤系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如职工被行走的路人撞伤,则不是工伤;三是职工对事故的发生不承担主要责任,即职工在事故中的责任小于或等于50%。本案中,洪某摔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前后,但是医院外的马路上既不是医院能够对职工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也不是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更不是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此洪某摔伤不具备地点要素。何况,中午外出就餐虽然属于基本生理需求,但是否属于“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这本身就存在争议。

同时,洪某在中午休息吃饭时接到单位电话并赶回单位上班,虽然是以上班为目的,但其所受伤害并非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无论其对自己摔伤承担多大责任,也不能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的工伤。因此,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依法应予支持。

 

供稿 | 培训事业部  刘炜妮

      安全事业部  桂星星

      工伤预防事业部 魏晓雪

初审 | 培训事业部  章  玉

      安全事业部  姚志林

      工伤预防事业部  张春吉

编辑 | 朱荣红

审核 | 朱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