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全省工贸行业涉氨制冷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3 作者:admin 点击: 150次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工贸行业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提升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工作能力,增强企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省安监局定于11月16日至20日举办全省工贸行业涉氨制冷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分管工贸行业安全监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
(二)全省涉氨制冷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三)全省工贸行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6号)和国家有关制冷企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特种设备、消防管理等法律法规等。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和有限空间的辨识及作业条件确认等。
(三)《液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要求指导书(试行)》解析。
(四)《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解读。
(五)《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解析。
(六)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七)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八)冷库及有限空间安全管理。
(九)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和自动化控制技术。
(十)冷库及制冷系统设计及建造、运行、维护及管理。
(十一)企业自查自改方法及要求。
(十二)如何正确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及防爆电气设备应用规范。
(十三)企业应急管理、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处置以及事故调查处理,重点解读《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十四)涉氨制冷及有限空间作业重特大事故案例分析。
三、培训、报到时间及地点
(一)请参加涉氨制冷专题培训班的人员于11月15日下午17时前报到,16日、17日参加培训。
(二)请参加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培训班的人员于11月18日下午17时前报到,19日、20日参加培训。
培训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30号,好苑新海天大酒店,总机电话027—87126888,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具体培训相关事宜由湖北中天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承办。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安监部门要把本次培训作为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本次培训情况将纳入省安监局工贸行业2015年度安全培训统计,各地应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做好宣传报名工作,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参加涉氨制冷及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培训班,人数各半,安监人员均参加两个专题培训班。
(三)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负责本地区安监系统和涉氨制冷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企业的参训报名和组织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班的人员情况填入《涉氨制冷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2)发到邮箱:ztzj777@163.com或传真027-87506371、87506383,联系人:张汉玲, 13036132686,章玉,13429863328。
(四)省安监局监管二处咨询电话:027-87368232。
附件:
![]() 1.各地参加涉氨制冷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涉氨制冷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报名表》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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