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东湖风景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9 作者:admin 点击: 132次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 》,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根据《安全生产法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局总局令3号)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有效期为6年,每三年复审一次,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资格失效,视同无证上岗。对无证上岗作业的作业人员,将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其本人进行处罚。受东湖风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中天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将于2015年10月27日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
电工 、焊工 、制冷 、登高作业
二、培训对象
区内所有企业 、事业单位、私企 、个体从事特种作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15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
四、报到时间及培训地点
报到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8:30
培训地点 :书城路维佳创意大厦14楼(书城路中百仓储斜对面)乘坐710路、571路、625路、804路到书城路文治街站下。
五、考核发证
根据《 湖北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安全培训理论计算机考试和实际操作定点考核工作的通知》(鄂安监发【2012 】140号,参加培训人员经培训,安全理论计算机上机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特种人员操作证 》全国通用 。考试不及格或缺考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或再次缺考的,需重新缴费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及考试。
六、培训要求
参加培训人员每人自备1寸免冠登记照2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复审、换证人员携带《 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 。
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培训,确保培训人员做好准备,准时参加培训,不缺席、不迟到、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 。
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培训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办理《 特种作业操作证 》 。
六、培训联系方式:
(一)东湖风景区安监局:
联系人: 梁科长
电 话:13971316856
(二)培训处:
联系人:魏老师:
电 话: 13419666845 87506370
传 真: 87506371
邮 箱: ztzj777@163.com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