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武昌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24 作者:admin 点击: 90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局总局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规范的安全培训,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上岗。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帮助企业提升整体安全水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问题,从源头上预防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实现单位工伤事故为零。我局定于2015年8月20日、21日在湖北中天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举办“武昌区2015年企业电力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
电工作业
二、培训对象
辖区内各生产经营电工作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15年8月20日至8月21日
四、报到时间及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2015年8月20日-8月21日
(8月20日早上8:30报到)
培训地点: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维佳创意大厦14楼
(乘车路线:571路、625路、710路、817路到书城路文治街下或乘坐576路、591路、72路、777路到珞狮路北港村下车后往文治街方向步行200米即到)
五、考核发证
根据《湖北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安全培训理论计算机考试和实际操作定点考核工作的通知 》(鄂安监发【2012 】140号,参加培训人员经培训,安全理论计算机上机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特种人员操作证 》全国通用 。考试不及格或缺考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或再次缺考的,需重新缴费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及考试。
六、培训要求
参加培训人员每人自备1寸免冠登记照2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复审、换证人员携带《 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 。
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培训,确保培训人员做好准备,准时参加培训,不缺席、不迟到、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
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培训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办理《 特种作业操作证》 。
六、培训联系方式:
章老师:13429863328
电 话: 87506383 87506370
传 真: 87506371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