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天月报-2026年3月
发布时间:2026-04-08 作者:admin 点击: 1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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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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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北 中 天 月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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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行业动态

锚定目标抓落实 聚力开局启新程
参会人员:公司高管、各事业部总经理
列席人员:各事业部副总经理
会议
主题
锚定目标抓落实 聚力开局启新程
为扎实推进2026年度各项工作、全面检视节前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重点任务与具体实施方案,压实各部门责任,确保年度目标执行落地,兹定于3月2日(周一)9:00在五楼会议室召开3月份经营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研究确定了以下事项:
一、培训事业部
1.部门需高度重视业务拓展与主业规划,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主动研究、明确发展方向,积极创造条件拓宽业务领域,2026 年将夯实业务基础、拓展业务布局作为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2.要进一步加强、细化并规范内部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部门管理更加精细、规范、高效。
二、安全事业部
1.关于市场拓展工作,上半年至6月是业务拓展关键期,部门要制定系统规划与落实举措,把目标任务分解到每周每月,构建可执行跟踪的推进机制,通过细化目标、举措与压实责任,把握机遇、取得实效。
2.关于全员专业技能提升的落实工作,今年将全力推进全员专业技能提升,实现一专多能、一岗多能,优化完善能力提升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培训相补充的方式,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以实效检验学习成果,杜绝形式化培训。同时健全人员优化调整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团队能力与业务发展需求相匹配。
3.关于增值服务措施的落地工作,部门2026年要扎实推进增值服务落地,在现有服务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实施路径与具体举措,围绕核心业务延伸服务链条,主动拓展配套服务内容,明确工作标准与执行要求,切实提升服务实效,不断增强行业影响力与团队实战能力。
三、工伤预防事业部
1.部门要加大业务推进和信息化开发应用力度。此前山东之行积累经验、带来启发,后续既要持续外出交流,将先进经验结合实际落地,避免空有感触;也要发挥自身优势,在项目全流程做实工作,强化信息化应用,密切与甲方业务联系、增强合作粘性,切实推动各项举措见实效。
2.全面提升工作质量与效率,以专项审计为警示,严格规范项目管理与执行,坚守合规底线、突出实际成效。今年将围绕合规、实效、创新、宣传推广开展工作,全面提升项目质量与工作水平。
四、综合管理部
重点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信息系统按期完成开发并投入使用,各部门结合实际梳理需求,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规范性、时效性与整体效率。
总结:
1.春节假期结束后,各项工作目标已明确,当前核心在于以结果为导向狠抓执行落地。结合过往工作复盘,将针对内部管理与工作规范的短板开展查漏补缺,全面提升工作质量与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2.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流程、提升管理效能与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规范落地、取得实效。各部门需结合自身业务与管理实际,在本月底前完成信息化解决方案梳理并上报。
培训事业部

一、源于实战,成于责任:“精准滴灌”教学法
湖北中天黄老师以“源于实战、精于细节、成于责任”为核心,构建高效教学模式,显著提升培训质量。他打破理论与实操壁垒,将自身复杂场景实战经验转化为鲜活课堂素材,在讲授高难度仰焊等技术时,还原真实作业情境,增强教学代入感。黄老师凭借敏锐洞察力,能精准定位学员操作中的微观问题,通过手把手纠偏,帮助学员形成规范操作的肌肉记忆。同时,将安全素养融入教学全程,以自身经历和严格督导,让安全理念内化为学员本能习惯;更利用课余时间一对一辅导,确保学员全员达标,学员满意度与技能掌握度表现突出。
二、三项岗位人员4月培训开班计划


工伤预防事业部

一、中国劳动保障报 | 湖北荆门:五大宣传站点织密工伤预防安全网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5个工伤预防宣传站点正式建成投用。作为全国40个工伤预防重点联系城市,荆门立足区域产业结构特点,以精准化布局、多元化融合、长效化运营为核心,打造出一批集政策宣传、案例剖析、知识普及于一体的综合性宣传阵地,为全市劳动者筑起一道坚实的职业安全防线。
(https://www.clssn.com/2026/03/30/9973356.html)

二、中国劳动保障报 | 点亮“路灯” 铸就“护甲”--湖北孝感为新业态劳动者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
清晨六点半,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快递分拨中心已是一片繁忙。传送带飞速运转,快递员们正分拣着当天的第一批包裹。分拣区墙上,一排写着“关注职业健康,预防职业伤害”的横幅在晨光中格外醒目。
当工伤预防遇见“快递礼包”
“大家先停一停手头的活,过来领个‘安全礼包’!”站点负责人大声招呼道。
几十名快递员好奇地围拢过来,发现桌上并非普通礼包,而是一份份精心设计的“工伤预防套餐”:印有“预防工伤,护您安康”字样的数据线、印有“孝感市工伤经办办事指南”字样及二维码的鼠标垫、指甲剪、小音响……每一样物品都融入了工伤预防知识。
“谁能告诉我,弯腰搬重物的正确姿势是什么?”工伤预防专家张友军提问道。
“用腿力,不用腰力!”刚入职三个月的快递员小陈抢答。
“答得好!奖励你一把‘工伤预防安全伞’。”
在这种轻松氛围中,一场别开生面的工伤预防宣传活动就此展开。现场设置的VR事故体验区吸引了不少人,快递员戴上设备,便能亲身感受因不规范操作导致的腰扭伤、摔倒等事故。“太真实了!刚才虚拟场景里的那一摔,我现在还感觉腰有点‘发酸’。”体验结束后的刘师傅仍然心有余悸。
除了晨会,孝感市工伤预防宣传小队还分别利用午间、晚间等碎片化时间,开展短小精悍的“微课堂”、有奖问答、案例分享等活动。
(https://www.clssn.com/2026/03/23/9973146.html)


三、湖北日报 | 随州市、随县人社局联合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预防培训
春和景明,桃花绽放。3月19日,随县尚市第十九届桃花文化旅游季盛大启幕,漫山遍野的桃花吸引了八方游客。活动当日,市、县两级人社局,借桃花节人流聚集的契机,开展“12333统一咨询日”活动,本次活动,聚焦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需求,组织辖区内的平台企业进行了工伤预防专项培训,将安全防护知识送到身边。
(https://news.hubeidaily.net/pc/c_5278546.html)


安全事业部

一、强化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 筑牢建筑施工安全防线
为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安责险风险防控核心作用,我司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责险事故预防专业化服务工作。公司秉持“预防为主、防赔结合、综合治理”理念,专门组建专业安全技术服务团队,深入施工现场,精准开展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管控及全方位隐患排查等服务。
工作聚焦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用电等高危环节,靶向排查安全盲区、堵塞安全漏洞;同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实操演练、应急能力提升等配套服务,切实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技能与风险防范意识,筑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线。

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
为切实提升全员专业素养,打造一专多能技术团队,全面支撑公司业务拓展与服务质量升级,3 月 30 日,部门组织开展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及金属冶炼领域专项培训。培训采用 “理论学习 + 现场模拟隐患排查实操” 相结合的模式,成效显著。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专注听讲、详实记录,并围绕日常工作痛点主动交流、积极提问,现场学习氛围热烈浓厚。下一步,部门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持续加速推进全员能力提升,切实解决现存问题,确保各阶段目标圆满达成。全力锻造一支精干高效、一专多能的技术铁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人才与技术根基。


标准
发布
1.GB4053-2025《固定式金属梯及平台安全要求》发布
GB4053-2025《固定式金属梯及平台安全要求》为工业场所固定式金属梯及平台安全设计国家标准。该标准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202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取代2009年旧版标准,主要针对直梯、斜梯及工业防护栏杆与平台的安全要求进行全面更新与细化。
一、该标准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直梯:规定固定式金属直梯设计、制造、安装及使用要求。
第2部分:斜梯:规定固定式金属斜梯设计、制造、安装及使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平台:规定工业防护栏杆及平台一般要求、结构要求以及使用说明与警示信息要求。


标准
发布
2.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官网)
2026年3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26年3月10日,李殿勋省长签署省政府437号令予以公布,自2026年6月1日起实施。
(http://www.hubei.gov.cn/zfwj/szfl/202603/t20260316_5893389.shtml)

行业
动态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通知(来源:人社部官网)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部署“十五五”期间全国工伤预防工作。
《行动计划》提出,把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优先事项,树牢预防优先理念,通过五年努力,工伤事故发生率持续下降,重点行业5年降低10%左右;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发生率逐步降低,重点平台企业5年降低10%以上;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持续改善,职业性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发病人数明显下降。
《行动计划》明确,围绕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即时配送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工伤预防,把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健康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线班组长等作为重点对象,将上下班交通事故伤害、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作为重点情形。大力推进“人工智能+工伤预防”,积极发挥人工智能作用,提升预防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加强工伤预防宣传、积极创新工伤预防培训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和宣传,提升职工和用人单位工伤预防的意识和能力。健全部门间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强化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发挥好行业协会作用,巩固完善齐抓共管、积极参与的预防工作格局。建立完善工伤事故监测指标体系、推进职业化建设、发挥工伤保险费率调节作用,进一步夯实基础,提升质效。
《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shbx_4216/gsbx/202603/t20260316_568549.html)

行业
动态
4.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纲要这样谋划布局


案例
分析
1.3死4伤,广东肇庆光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3·13”较大事故
2026年3月13日11时18分许,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光瑞(广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瑞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企业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装配、喷漆、成品,事故发生于喷漆车间,过火面积约170平方米。厂房平面布置示意见图1,事发后喷漆车间实景照片见图2。
经现场勘察、问询人员、查阅询问笔录,初步判断事故直接原因为:清漆喷漆房内作业人员违规使用电钻清理地面固化油漆时,将设备电线钻断,产生火花引燃稀释剂等易燃物,火焰沿地面向色漆流平间方向快速蔓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具体原因以公布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


案例
分析
2.山东烟台莱州众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3·15”较大事故
2026年3月15日1时47分许,山东省烟台市莱州众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公司)发生一起较大机械伤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当天,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紧急通报近期典型较大事故情况,决定对这起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要求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级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初步原因分析和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经现场勘查、人员询问,初步判断事故直接原因为:3名作业人员在设备未断电、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货叉下方进行检修作业,货叉意外下降至底部,挤压下方作业人员,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
分析
3.超出岗位职责受伤,是工伤吗?(来源:中国工伤保险公众号)
案情简介:陆某是某公司印刷车间的机器操作工。2025年2月26日上午10时许,陆某在工作期间,印刷机突然发生故障,陆某主动调试、维修机器时,手指不慎被机器压伤。经医院诊断为:左中指挤压伤,指动脉断裂,末节指骨骨折,甲床破裂。
2025年4月22日,陆某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某公司认为,陆某所操作的机器发生故障,按照正常程序,应由机器修理工对故障机器进行检修,排除故障后陆某方可使用机器继续工作。陆某在机器修理工未对故障机器进行检修时,擅自调试、维修机器导致受伤,并非其从事本职工作导致,不应认定或视同工伤。
处理结果:人社局认定陆某受伤为工伤。某公司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审、二审均维持了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某公司以及陆某对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持异议,争议的焦点就在于陆某所受事故伤害是否系“因工作原因”所致。
本案中,操作印刷机系陆某的岗位职责,先不论陆某进行检查、调试印刷机是否超出其岗位职责,即使不属于其具体岗位职责,也属于维护用人单位利益的行为,且陆某受伤不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不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因此,陆某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人社部发〔2025〕62号)第三条规定:“《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工作原因’的认定,应当考虑职工履行工作职责与其所受伤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1)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伤害;(2)因完成用人单位指派的工作受到伤害;(3)因维护用人单位正当利益受到伤害;(4)工作期间在合理场所内因解决必需的基本生理需要受到伤害,不包括完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伤害。”根据上述规定,职工的行为虽然超出本人工作职责,但是行为目的系出于维护用人单位正当利益的,也属于“因工作原因”。
案例
分析
4.居家办公,因煤气中毒死亡是工伤吗?(来源:中国工伤保险公众号)
案情简介:汤某是某公司员工,担任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营运管理。某公司定于2025年2月18日上午在某酒店举办会议,汤某负责会务筹备工作。2025年2月18日,因公司同事无法联系到汤某,遂到汤某所租赁的房屋处找寻。 房主打开房门后,发现汤某倒在客厅阳台电脑桌旁边的地板上,衣着整齐,电脑桌配备的椅子在汤某身后,客厅内的天然气取暖器处于开启燃烧状态,遂报警。经120医生及法医现场确认汤某已死亡,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后排除他杀,确认死亡原因为一氧化碳中毒。 经查,汤某生前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中显示,“2025年度供应商大会”文档创建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19:35:21,修改时间为当日21:02:30;“2025年度供应商大会副本2”文档创建时间为当日21:50:30;“2025年度供应商大会副本3”文档创建时间为当日21:55:02;“2025年度启动大会”文档创建时间为当日21:51:21;“2025年度启动大会副本4”文档创建时间为当日21:57:59;“发言稿”文档创建时间为当日21:44:52,修改时间为当日21:44:53。另,2025年2月17日晚,当地温度低于0℃。 2025年6月23日,汤某的家属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处理结果:人社局认定汤某死亡为工伤。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上述规定,认定工伤应当具备“三工”要素,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工作原因。
本案中,汤某因负责会务筹备工作,在下班后撰写与会务有关的文件资料既是完成用人单位临时指派或者特定工作任务,也属于加班,具备“工作时间”要素;汤某煤气中毒死亡时虽然不在公司,但是属于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区域,符合“工作场所”要素;在气温0℃以下,汤某在工作场所内使用取暖设备属于必需的基本生理需要,构成“工作原因”条件。因此,汤某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于“三工”的界定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人社部发〔2025〕62号)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工作时间”包括完成用人单位临时指派或者特定工作任务的时间以及加班时间;“工作场所”包括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工作原因”包括工作期间在合理场所内因解决必需的基本生理需要受到伤害,不包括完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伤害。
案例
分析
5.员工离职后,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来源:中国工伤保险公众号)
案情简介:戴某系某公司员工,从事保安工作。2024年6月28日17时10分许,戴某自居住地骑电动自行车前往单位上班,途中与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导致戴某左侧髋臼粉碎性骨折。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付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戴某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2024年12月2日,戴某主动向某公司申请辞职在医院疗养,并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2025年3月12日,戴某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某公司认为,戴某发生交通事故后一直未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主张,其于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方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
处理结果:人社局认定戴某受伤为工伤。某公司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审、二审均维持了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上述规定,“上下班途中工伤”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职工是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受伤;二是职工受伤系车辆等交通工具事故造成;三是职工不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上述规定,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换言之,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人社局应否受理会受申请时间的限制,至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否存续,不影响工伤认定结论。
本案中,戴某在上班途中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已经具备“上下班途中工伤”的三个法律构成要件。戴某虽然是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但是提出申请的时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并未超过1年。因此人社局认定戴某受伤为工伤于法有据。
供稿 | 培训事业部 刘炜妮
安全事业部 桂星星
工伤预防事业部 魏晓雪
初审 | 培训事业部 章 玉
安全事业部 姚志林
工伤预防事业部 张春吉
编辑 | 朱荣红
审核 | 朱荣红